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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入院须知

  1、入院时,应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入院卡到住院处办理入院。若无任何证件,可先办理入院,相关手续后补办。

  2、医保、农合患者入院后须及时登记方可报销。医保患者在住院24小时内,农合患者在住院48小时内,持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拿户口本、农合人员编码)、住院押金收据及报销告知单到住院处进行登记。

  3、享有低保、五保的患者,于24小时之内持低保证及相关证件到门诊二楼医保科低保窗口进行登记。出院七日内到低保窗口进行报销。

  4、其他注意事项:押金收据须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出院结算全部收回方可进行结帐报销;办理住院时无任何身份证明和保险卡时,须准确告知工作人员属于哪类保险(医保、农合、商保、自费),以保证出院结算正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