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心医院

>
新闻动态

版权所有:长春市中心医院 

吉ICP备1100014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长春

 

公司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电话:0431-88970109
公司邮箱:
88970109@qq.com

 

 

关注微信公众平台

可信组件

新闻中心

2024年度长春市中心医院部门预算
2024年度长春市中心医院部门预算
2024年长春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1号)
图片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和临床科室用人需求,经长春市中心医院研究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12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长春市中心医院1月门诊出诊表
长春市中心医院1月门诊出诊表
喜报丨一举夺魁!市医人代表市卫健委出征抱得冠军归
7月10日,由市直机关工会联合会举办的长春市第一届运动会(市直机关职工组)足球比赛圆满落幕。在本次比赛中,我院足球队代表市卫健委荣获第一届足球比赛冠军!
我院再次召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
5月26日早7.30分,孙良金书记带领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召开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工作推进会。会议旨在进一步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使之按计划更快更好实施。 图片 会上孙良金书记强调,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深度下沉的健康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是我院完成高质量发展、优质资源扩大辐射惠及百姓的一个重要契机,省、市领导高度重视,院党委高度重视,全院上下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要在人才培养与储备、设备配置上按步骤、按层次、按计划实施并全力及时推进。 目前,我院区域医疗中心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正处于过渡期的融合培训阶段,如技术方面的深入交流学习、人才培养及储备、文化融合、制度建设、施工设计等准备工作。就人才储备工作我院院党委经过研究,已与北京安贞医院达成共识,年内至少派出40名医生到北京安贞医院进修学习,目前我院已派出近20名骨干力量赴北京安贞医院学习。同时近期将有北京安贞医院的名医名家再次到我院坐诊。 会上孙良金书记就下一步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布署,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整改落实,并加强督办。 同时围绕如何让百姓满意就医,更大力度提升医疗服务品质进行了部署,比如进一步细节化、人性化服务流程,深化医联体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等。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大踏步奔向高质量发展的开耕之年,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院医务人员将以不负时代不负重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实干为要,奋力前行,为健康中国、为卫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进一步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 梅河新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各住培基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20〕34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0〕32 号) 中明确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根据吉林 省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 等 4 部门《关于转发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 待”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是健全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制度、实现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目标的重要部 署,是深化医改、建设健康吉林的重要内容,是推动落实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和人事薪酬制度、破除“唯学历”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合理安排部署,狠抓贯彻落实, 切实维护住培合格临床医师权益。 二、压实责任,保障就业权益 各地要指导监督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其招聘公告中 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 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 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 (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 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在确定住院医师薪酬待遇时,对经住培 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对应的标准同等对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时,对需要参加年度住院医师 培训结业考核的考生,可以先参加相应单位的应试,招聘单位根 据国家住培结业考核的时间安排,限定考生提供住培合格证的时 间,以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参加当年年度住培考核的考 生,须在当年住培考核时一次性通过并取得合格证,在年度考核 时未取得住培合格证者可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导落实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 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国家、省关于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 2 -- 3 - 的政策,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完善相关办法,抓好工作落实, 为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就业营造良好环境。同时,省 卫生健康委将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纳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考 核的重要内容,列入住培基地、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估考核内 容和住培重点专业基地推荐的核心指标。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将加大通报力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 药管理局,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公安局、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局,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安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局,各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 发〔2021〕18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遵 照执行。
我院召开干部任职大会
 2023年3月30日,我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及护士长会议,长春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王维学,副主任李晓彤,干部人事处长李笑冰出席会议。副主任李晓彤主持会议。 副主任李晓彤主持会议     李笑冰处长宣读了中共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孙良金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陈明强同志因到达退休年龄,不再担任长春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职务。孙良金同志为长春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李笑冰处长宣读任职决定   陈明强同志在发言中感谢组织培养,感谢广大职工多年来对他工作的大力支持,衷心祝福医院再上新台阶。 陈明强同志在会上发言     孙良金同志在任职表态发言中表示,坚决拥护和服从组织安排,感谢组织认可和信任。要把新岗位当作新起点,迎接新挑战,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相信在全院职工共同努力下,攻坚克难,医院明天一定会更好。    孙良金同志作任职表态发言         党组书记、主任王维学对陈明强同志担任长春市中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他还表示此次对市中心医院主要负责同志职务的任命是委党组立足全市卫健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医院班子建设实际,经过认真酝酿、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做出的决定,充分体现卫健委党组对中心医院的重视、关心、关爱。   党组书记、主任王维学会上做重要讲话     党组书记、主任王维学还分别介绍了陈明强和孙良金同志的任职经历,并对新一届班子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贯彻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医院治理体系的各个方面,保证医院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二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良金书记要尽快熟悉工作,带好班子、建强队伍。全院职工要上下一盘棋、同心同向、共谋发展。三是进一步凝聚发展优势动能。把医院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主动作为,求新求变,为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长春市中心医院 2023 年度部门预算
 长春市中心医院 2023 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医院是以急诊急救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 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 多发病、地方病和疑难疾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的救治, 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新型医疗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承担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 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中心医院内设二十七个机构,分 别为: (一)院办 (二)党办(老干部科) (三)人事科 (四)财务科 (五)医务科 (六)总务科 (七)电诊科 (八)CT 科  (九)保卫科 (十)放射线科 (十一)检验科(血库) (十二)理疗科 (十三)器械科 (十四)预防保健科 (十五)营养科 (十六)药剂科 (十七)麻醉科 (十八)病理科 (十九)退休职工管理科 (二十)门诊部 (二十一)住院处 (二十二)护理部 (二十三)手术室 (二十四)腔镜室 (二十五)供应室 (二十六)肾透析室 (二十七)伙食科 三、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春市中心医院,无所属事业单位。  (二)预算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长春市中心医院,现有人员 1,762 人,其中:在职人员 919 人;离退休人员 843 人。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预算表 注:本套表金额单位转换万元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2023 年收支总表     二、2023 年收入总表 三、2023 年支出总表    四、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 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 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 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说明:我单位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无“三公”经费支 出预算。   八、2023 年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说明:我单位 2023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23 年项目支出表    十、2023 年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明细表 说明:我单位 2023 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情况说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总收入58,358.9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343.24万元,单位资金收入49,900.00万元, 上年结转115.75万元。 2023年总支出58,358.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6,78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596.19万元,住房保 障支出1,980.07万元。 部门预算收支58,358.99万元,比上年同期61,525.48万 元,同比减少3,166.49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由于 新冠疫情影响,医院收入大幅度下降,预估2023年医院业务 收入会有所增加。 二、2023年收入情况说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预算总收入58,358.99万元,其 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43.24万元,事业收入 49,900.00万元,上年结转115.75万元。 三、2023年支出情况说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预算总支出58,358.99万元。其 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49,59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0.07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8,458.99万元,其 中:本年收入8,343.2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5.75万元。比 16 上年减少578.52万元,同比下降6.00%。 2023 年财政预算支出8,458.99万元,比上年减少 578.52万元,同比下降6.0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838.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27.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93.07万元。 五、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58.99万 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8.73万元,卫生健康支 出3,427.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07万元。 六、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24.74万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2.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4.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37.97万元。 七、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 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无“三公”经费预 算。 八、2023年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长春市中心医院项目支出27,853.6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4.25万元,单位资金26,919.35万元。 十、2023年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长春市中心医院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长春市中心医院政府采购预算情况12,550.00万 元,其中:按资金性质分类:财政性资金0万元,单位自筹 资金12,550.00万元。 按采购内容分类: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00.0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50.00 万元。 十二、2023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长春市中心医院资产总额179,373.43万元,其 中:流动资产43,725.48万元,非流动资产135,647.95万元; 非流动资产按照资产分布情况,其中固定资产24,008.46万 元,在建工程103,089.13万元,长期股权投资8,850.36万元。 按照固定资产配置情况,其中:车辆13辆,车辆原值 329.03万元,房屋面积38,154.18平方米,房屋原值3,665.77 万元,专用设备3,370台(件),专业设备原值50,962.83万 元。 车辆增减变化情况:原有车辆13辆,减量0辆,目前存 量13辆。 专用设备增减变化情况:专用设备原有3,171台(件)。 增量199台(件),目前存量3,370台(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 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 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 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 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 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 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 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指按照《住 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 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 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 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 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 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 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二、提租补贴(科目代码2210202):指经国务院批 准,于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 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 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 元。 十三、购房补贴(科目代码2210203):是指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 知》(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1998 年下半年停止实 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 21 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从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 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 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 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四、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 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 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 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 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 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长春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恢复诊疗公告
      长春市中心医院高压氧舱于2023年1月30日开舱,恢复正常诊疗。望周知!
上一页
1
2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