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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长春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截至4月23日,十三届长春市委第十轮巡察6个巡察组完成对9个部门(单位)的进驻工作,十三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面展开。
 
      经市委批准,本轮巡察对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十一高中、市第一实验小学、市中心医院、市妇产医院、市儿童医院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对长春城市发展集团、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等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专题巡察。
 
      近日,各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各市委巡察组组长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根据要求,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深入了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邮政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25日。